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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维护“两烟”管理秩序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0-07-27 16:02  来源:师宗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浏览次数:5007

为维护烟农利益及全县“两烟”管理秩序,打击“两烟”违法犯罪,促进全县烤烟产业健康发展,特通告如下:

一、无烟草准运证或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自运烟叶的,将严格依法处理。如果是烟农运输的,经查实后,将按照相关规定扣减2021年烟叶种植合同数量。

二、坚决打击烟叶经营中的非法流通行为,承运人明知是烟叶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或个人运输的,一经查实,将依法没收其违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处烟叶价值10%20%的罚款。同时,严格取缔烟叶黑市交易和违法收购烟叶窝点,依法没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

三、严禁擅自收购烟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为他人非法收购烟叶提供场所、仓库、交通工具、衡器、打包机等,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禁销售未在当地批发企业进货的卷烟,严禁销售假烟、走私烟、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在烤烟收购工作中,相关部门将对扰乱烟叶收购秩序、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妨碍执行公务的,依法严惩;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烟违法线索,举报电话:123130874-5752473。对经查实的举报,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师宗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

                                   20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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