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7-07 22:32 来源: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浏览次数:4574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云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对师宗县大同润植农药中心等三家农药经营单位提交的农药经营许可材料进行审核,并于2020年7月6日进行了实地核查,现将核查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1日)。如对公示存在异议,可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师宗县行政审批局反映(联系电话0874---5758236)
符合农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经营的合格单位为:
2、师宗县农鸿农药经营部(负责人:张继荣);
3、师宗县良和农资经营部(负责人:顾会玲)。
师宗县行政审批局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