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28 12:37 来源: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浏览次数:5089
为有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给广大驾驶人和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结合辖区实际,在师宗县昆钢焦化厂公路与建兴路岔口、师宗县新闽泰陶瓷厂斜对面使用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保证道路交通管理执法透明、公正、人性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0年6月11日起正式使用。
二、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设置点
1.师宗县昆钢焦化厂公路与建兴路岔口1套;
2.师宗县新闽泰陶瓷厂斜对面1套。
三、抓拍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规定,对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处罚。
此通告时间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6月10日止,交通技术电子监控设备从2020年6月11日正式启用。
特此通告
师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