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人民政府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21 16:04 来源:政府办 浏览次数:5638
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强化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监督管理,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进一步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曲政发〔2018〕77号)》和《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环通〔2019〕127号)有关要求,我县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及编码登记工作,请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及企事业单位主动备案及编码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牵引机、摆渡机、强夯机、旋挖机、履带吊车、场内车辆等机械类型。
二、备案及编码登记方式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微信—发现—最下面的小程序输入“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标示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CRAES”—机械机主登记入口—注册—个人注册或单位注册—按提示步骤输入完整)进行填报有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
(二)标识编码申领地址: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网上申报提示“机械备案已完成”,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根据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的通知,凭微信小程序中的密码领取环保标识编码。)
三、备案及编码登记时间
即日起,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使用人)及企事业单位应在2019年12月20日前备案及编码登记;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备案及编码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下ー步我县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禁止使用区域,备案及编码登记范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时进行备案及编码登记的,将不得进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范围内使用。
五、联系电话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师宗分局 0874-5752680。
师宗县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21日